时至今日,酒融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中,重要宴会豪饮一番,三五知己小酌怡情,已是非常稀松寻常之事。但是在夏商之后到秦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,酒都是由官方酝造专供先人或王室贵族的奢侈品,仅用于祭祀仪典和庙堂邦宴,官方长期实施禁酒。直到秦汉时期,酒政才出现了一些新变化,尤为突出的是官府开始卖酒了。同是官府卖酒,秦汉又有何差异?

秦代:官府专营官酝,催生榷酒制

公元前221年,秦始皇平灭六国统一中国,建立了强盛的秦王朝。从此,秦王朝自商鞅变法以来实行的酒政被推行至全国,包括酒业官营,抑制私营酤(买卖)酒,严禁农人从事酿酒、卖酒等营生。

在保存下来的秦简中还可以发现,秦代时人们对酒的消耗量非常大,秦代统治者不仅控制了酒类的买卖,还会将官府酒也即官酿、官酝作为奖品,奖给政绩突出的官员,以及奖给手工业者和农民以鼓励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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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,秦代这套官酝由官府专营的制度,其核心却不在“营”而在于“禁”,毕竟当时中国刚从连年战乱中统一,农业生产遭受严重破坏,粮食短缺、饥荒横行,统治者不希望耗费过多粮食酿酒。故而但凡提起酒政,都将秦代归入严格实行“禁酒”政策的朝代之一,而忽略了官方专营酒类买卖的政策是秦代提出的。

汉代:影响后世数千载的榷酒制度正式确立

公元前202年,刘邦建立西汉,建国之初由于社会经济凋敝、粮食短缺,为了稳定社会秩序,仍然沿袭严格的禁酒令,限制酒类的生产和消费。据记载百姓只有在皇帝下令“赐酒酺”的日子,才能聚会饮酒。比如汉文帝即位时就下诏:“朕初即位,其赦天下,赐民爵一级,女子百户牛酒,酺五日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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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汉代经济社会的发展,粮食产量提高、酿酒技术极大改进,百姓们便纷纷在违反禁酒令的边缘跃跃欲试,民间私下饮酒、酿酒、酤酒的行为开始出现。为了收回国家对酒类的控制权,增加财政收入,据《汉书·武帝本纪》记载,公元前98年,汉武帝天在当时著名的经济学家桑弘羊的建议下正式颁布“榷酒”制度,规定由官府控制酒的产销,官酿官卖,不准私人自由酿酤,后世又称为“榷酒”、“榷酤”或“榷酒酤”。

在西汉时期,各地都设有官办酒坊,酿酒由官府严格控制,并且专门设有“榷酤官”这样的专职人员,负责各个郡县的酒类买卖。酒的买卖只有官家特许的商人能够从事,并且酒税颇重,酒利和盐铁官营的政策一起,有效充盈了国库。不过当时的官榷制度才刚出现,因为形式不够灵活、政策严苛,也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商业的自由发展。其中,榷酒制度在西汉实行了18年便被废止,改行酒税制度,但为了节制过度的粮食消费,禁酒、禁群饮和赐酒酺等政策仍轮换交替,且一直持续到东汉。期间,仅王莽新政时期重新采用过“榷酒”制度,不过,王莽使用榷酒制度不过是为了方便搜刮钱财、一饱私囊,与汉武帝时实行是为了国库和军费的想法大相径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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纵观从周到秦汉时的酒政,可以看到一个传承千年的历史脉络:周代的酒政催生了官酝、官酿这类官方专酿酒的出现,也首次规定了酒类由官方供应的制度;秦代则首次出现了官方从事酒类买卖的相关记载,为后世的榷酒制度出现作了铺垫;而到了汉代,“榷酒”制度的正式颁布,则从更精确的意义上确立了官方酒类专卖制度,也即官酤制度。

从此,官办酒坊酿制的官酿、官酝从只承担祭祀礼仪之责的法酒,转而成为可因意趣而饮、因人间悲喜而饮,融入百姓生活的酒。而这样的酒类专卖制度由于能够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,后为历代所继承,并不断的到发展和加强,尤其在宋代时发展至鼎盛,这又反过来为官酿技术、官酝佳酿的流传传承和推陈出新提供了有利条件。